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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春风行动总结1国家税务局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以来,第三直属税务分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总局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为指引,结合我市出口退税业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宗旨,全方位开展市局关于三项清理简并,三项清单公布,以及首责、减负、增效的重要行动内容。现将以上活动的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春风行动规定动作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并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xx年第10号)为指导,对全市涉及进出口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清理。目前相关工作完全依照国务院许可的行政审批框架下执行,其中总局公布的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也按照一年过度期的计划进行逐步简并,目前不存在变相审批或超越清单范围审批的情况。
(二)认真落实进户执法的规范和清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20xx年第15号)的要求,分别清理了涉及出口退税的3项入户检查,具体包括:涉及出口退税审核中特别关注信息(国税函〔20xx〕65号)、出口退税审核中第一批特别关注信息(国税函〔20xx〕143号)、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的入户核实(国税函〔20xx〕685号)。在清理过程中编制了《实地核查登记备案表》和《实地核查企业反馈单》,进一步规范了入户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在防范和打击骗税风险的基础上,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多头执法问题的发生。
(三)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xx年第21号)的要求,取消了原《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的申报要求。并积极联系市局货劳处共同商讨政策变化带来的管理模式的改变,做好出口免税业务的征退税衔接工作。
二、不断拓展春风行动特色内容
在开展春风行动的过程中,我局不以文件要求的规定动作为局限,在深入剖析北京外贸出口哑铃型经济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实施两项管理办法,将减负、增效的行动理念贯穿于出口退免税管理的实践,在打击和防范骗税风险基础上,不断拓展春风行动的特色内容。
北京外贸出口哑铃型经济结构特点是由首都经济中心地位及内陆地理区位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一方面集中了央企级别的重量级走出去外贸企业;另一方面依托国际化都市的小微出口企业群体发展活跃。据此,我局有针对性地实施两项管理办法,一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一是快捷服务管理办法;实现了出口退税提速和刹车的双向调节功能,科学化管理职能,让减负、增效的举措落在实处。
(一)以审核审批信息化系统为手段,大力推行出口退税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狠抓退税质效,将出口退税管理疑点信息化、制度化,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在原有“出口退税办公流程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优化、提升为“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流程管理系统”,详细记录每条申报数据从接单到办理退库的全过程,分级分类反映疑点问题滞留的状态,以及关联岗位的处理进度,以系统管人、以制度管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出口退(免)税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推行,既清理了长期未办结的企业申报,也将退(免)税办结率维持在较低的正常水平。管理办法推行前,共遗留了20xx、20xx两年度20xx个申报批次,涉及应退税额6.3亿元的长期未办结业务。管理办法推行至今,日常保持有223批次,应退税额5333万元的未办结企业申报,审核办结率达99.71%,疑点问题分类分级管理效果得到了进一步体现。“审核办理平均用时”也由此前的每批次67天,缩短到目前的每批次25天。
(二)以企业遵从、内控机制为导向,公开推行出口企业快捷服务管理办法
出口企业快捷服务管理办法是市国税局与市商务委共同推行的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重要举措。对享受快捷服务的外贸型企业,实施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对享受快捷服务的生产型企业,实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审批。
为进一步完善快捷服务管理办法,我局从出口企业遵从管理着手,强化企业退税风险内控。联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财税专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借鉴国内、外企业内控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共同拟定了《企业出口退(免)税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指南》,该《指南》与国际上通用的COSO管理接轨,包含了5方面17大项,为企业进行内控管理指明了方向。
快捷服务措施推行后,退税周期明显缩短,直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有力支持了全市出口企业发展。20xx年北京国税累计办理出口退税216亿元。其中74户快捷服务企业的出口退税总量达102.7亿元,占全市出口退税额的比例为47.5%,基本实现了全市一半外贸出口10天内退税。
三、深度贴合春风行动服务宗旨
急纳税人所急,办纳税人所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咨询工作,以“九项内容”全面贴合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一)根据总局首问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布更新《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统一告知,统一规范办税流程和标准。
(二)根据总局相关政策管理要求,及时拟定并发布《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电子信息申报须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逾期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等通知公告,帮助企业迅速响应政策变化,顺利度过政策调整期。
(三)积极拓展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的使用范围,着手开发单证申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的相关应用,有效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
(四)加强内、外网站建设,增设了“退税率文库”、“退税政策解读”、“退税指南”、“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视频讲堂”等个性化模块,强化服务型网站功能。
(五)积极利用信息化宣传手段,开通了微信服务平台“北京国税出口退税”,及时发布退税政策、关注退税热点、解答纳税人问题。
(六)开展出口退(免)税业务辅导和培训,并将培训课程制作为视频资料,通过微信、外网等渠道,进行常态化的宣传辅导。
(七)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及税法宣传月活动,启动申报高峰期应急预案,增设窗口审核岗,调和出口退税申报周期性峰谷矛盾。
(八)积极解决了数十项区、县局出口退税部门反映的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九)多次组织“退税大讲堂”等内部业务培训,以政策、系统、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提高全员业务水平。
四、阶段承接春风行动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根据市局要求,积极有效地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内容。
< ……此处隐藏11467个字……的“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市活动的开展。 16个区县、九个经济功能区和241个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区域活动的开展,形成了全市上下贯通的领导体系,为“春风行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活动内容。为推动“春风行动”顺利实施,制定并印发了《xx市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旨在具体指导全市活动的开展,突出了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为供求双方提供有效对接。明确了宣传、服务、政策、维权四到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活动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基本保证。
三是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活动的开展。新的就业政策的实施,是对搞好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的有力支撑。以“春风行动”作为落实政策的切入点,在就业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20xx万元,用于宣传、职业介绍和引导性培训等补贴。有力地保障了活动的开展,使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到良好的就业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春风行动”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新闻媒体开辟了“春风行动”专栏,连续对就业政策和岗位信息进行报道,并选拔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答疑解惑。充分利用公益性手机短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平台服务,广泛发布就业政策信息和就业服务活动等相关信息。各区县都利用有线电视台对岗位信息等“春风行动”的内容进行滚动播报。全市形成了人人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宣传品“进车站、进工地、进社区、进住户”的“四进”活动。充分利用外来务工人员返城高峰的有利时机,联合工会、妇联,组织人员,分别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政策咨询点,发放春风卡、宣传画、就业服务指南、进城务工须知等宣传品。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和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的企业,集中分发宣传资料。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依托社区,设立了1000多个政策咨询宣传点。5000名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带队组成万人宣传队伍,走街串巷,登门入户,将政策和宣传品送到进城务工人员手中。使进城务
(三)完善服务功能,建立“春风行动”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网络。随着天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统筹城乡就业、取消外来务工人员就业限制性政策规定,创造平等就业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xx市专门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专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从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到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二是开展了“五免、两承诺”服务。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开设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窗口,实行了“五免、两承诺”服务。“五免”,就是免费提供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引导性培训。“两承诺”,就是承诺无虚假信息,无欺诈行为。今年“春风行动”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落实“五免、两承诺”。到目前,全市就业服务机构未发生一起违规行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普遍认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充满温馨感、安全感、诚信感。
三是大力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组织。在外来务工人员中,除成建制的建筑队之外,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是分散就业,不仅给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带来困难,而且个人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没有组织,没有依托。针对这个问题,积极组建劳务派遣组织,不仅面向本市劳动者,而且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平等的服务。劳务派遣组织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代发放工资、代缴社会保险、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变分散就业为组织起来就业。全市新建农民工劳务派遣组织28家,派遣外来务工人员10万人。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保障机制。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等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建立规模5000万元的劳动担保资金,一旦用人单位因资金周转不畅拖欠工资,由担保资金先行垫付,事后协调解决。使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四)加大维权力度,提高“春风行动”活动质量
主要是建立一个中心,完善两个制度,开展三项监察活动。
一个中心,就是与市建委联合建立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中心,专门为清欠工程款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按职责分工,属拖欠工程款项的,由市建委负责清欠;属拖欠工资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进行监察追欠。
两个制度,一个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支付工资不得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或克扣。另一个是建立欠薪保障机制,凡是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相关金融机构开设工资预留户,将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存入预留户,作为欠薪保障金,以此承担欠薪责任,维护外来务工人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项监察活动。一是对职介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监察。全市人力社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585人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29人次,公安机关88人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85人次,其他有关部门83人次。对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280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专项监察,涉及求职者1.7万人。取缔“黑职介”56家,责令41家限期整改,实施行政处罚7家,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2.05万元。二是对签订劳动合同进行专项监察。在“春风行动”中,采取抽查的方式,对10个行业的80家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进行了签订劳动合同专项监察,涉及员工3.2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9万人。有41家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22家企业与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17家企业未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限期整改,为9001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补签了劳动合同。三是对工资支付和缴纳社会保险进行专项监察。在抽查的80家企业中,有16家企业900名外来务工人员月工资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920元/月);有8家企业拖欠1256人的工资376万元。通过监察,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全部进行纠正,补发工资8.1万元。对于有还欠能力的欠薪企业于日前为870人补发欠薪263万元,暂时没有还欠能力的,已制定还欠计划,限期偿还。对未参加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19家企业,实行限期改正,为2178人补缴社会保险费25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摸底调查统计制度。涉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建立村劳动力资源库,健全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台帐和外来农民工就业状况台帐,为进一步调整充实农民工就业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增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完善拓展劳动力市场服务内容和功能。在继续实施“五免、两承诺”的基础上,探索为外来务工人员派遣就业、劳动担保、诉求代理等新的服务内容。
三是实施农民工素质工程。在区县全部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基地,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市场就业能力。